科技部、中科院等41个部委重拳出击,科研失信将面临严厉惩罚
2018/11/11
导读
11月9日,国家发改委、科技部等41个部委联合对外发布《关于对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》,提出科研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相关责任主体将面临联合惩戒(最多达到43项)。
撰文 | 冯水寒
责编 | 叶水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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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9日,国家发改委、科技部等41个部委联合对外发布《关于对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》,提出科研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相关责任主体将面临联合惩罚(最多达到43项),包括限制或取消一定期限申报或承担国家科技计划(专项、基金等)的资格;一定期限内或终身取消中国科学院、中国工程院院士提名(推荐)资格、院士被提名(推荐)资格;依法限制招录(聘)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惩戒措施。
科研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对象
联合惩戒对象为在科研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,列入科研诚信严 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相关责任主体,包括科技计划(专项、基金等) 及项目的承担人员、评估人员、评审专家,科研服务人员和科学技术 奖候选人、获奖人、提名人等自然人,项目承担单位、项目管理专业 机构、中介服务机构、科学技术奖提名单位、全国学会等法人机构。
联合签署该合作备忘录的部委机构包括了国家发展改革委、人民银行、科技部、中科院、社科院、工程院、自然科学基金会、中国科协等共计41个机构,它们都将在联合惩戒措施承担相应的职责。
联合惩戒措施及法律政策依据
该合作备忘录有望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,建立健全科研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,构筑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。
参考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