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界卫生组织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列为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
1月30日晚,世界卫生组织会议现场
撰文 | 程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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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内瓦当地时间1月30日晚,世界卫生组织紧急委员会在经过6个小时的专题会议后认为,新型冠状病毒(2019-ncov)疫情符合国际关注的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(pheic)标准,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(tedros adhanom ghebreyesus)当即宣布2019-ncov疫情为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。此前在1月22日,世界卫生组织who以微弱多数终止提案,暂未将中国的疫情列入pheic。
pheic由世界卫生组织紧急委员会认定并宣布,指的是通过疾病的国际传播构成对其他国家的公共卫生风险,以及可能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国际应对措施的不同寻常事件。根据2005年who制订的《国际卫生条例》,各国负有对pheic作出迅速反应的法律义务。从2009年美国墨西哥边境的h1n1大流感疫情到目前的2019-ncov疫情,共有六次国际疫情被宣布为pheic。根据疫情情况,一般每3个月who会开会讨论并表决是否解除认定。
截至1月31日0时,中国国内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已达8163例,疑似病例12167例,死亡171人。
谭德塞在昨晚的会议中赞赏中国近期疫情防控的举措,认为中国在很多方面为其它国家应对疫情提供了榜样。此次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列为pheic并非对中国没有信心,相反世界卫生组织相信中国的疫情防控能力。由于接下来的疫情发展仍然有很多未知数,世卫组织担忧中国之外地区的疫情会有恶化;这无关感染者数量,关系人的健康和生命。这一决策主要基于中国感染者数量增加,多个国家都出现疫情两个事实。他们最大的忧虑,是病毒可能蔓延到卫生系统较弱的国家。
谭德塞强调,没有必要采取限制国际间人员的流动,世卫组织不推荐限制旅行的措施。有证据表明,在公共卫生危机下限制人员和物流可能是无效的,反而会影响防疫物资的调配;同时会扰乱商业活动,限制经济发展。发达国家有能力处理可能的感染,落后国家防疫能力不足;一些国家取消对中国的航班可以理解,但不建议。各国应在实施人员限流、交通管制之前进行风险和成本效益分析,以评估是否是利大于弊。各国必须按照《国际卫生条例》的要求,及时向who通报所采取的任何限行措施;条例的第3条明确指出,各国政府不要采取助长污名化或歧视病例的行为。
who的认定是一种软约束,疫区外的国家根据这个认定自行确定对疫区国家的防控措施,例如取消航班之类。中国目前面临被其它国家或国际组织列为疫区国的处境,届时各国航班、船舶等经停中国,将被视为经过疫区,回到各国需接受相应的病情观察,中国出口的商品也将被视为疫区国产品,人员往来和国际交流活动可能将暂停。
在中美贸易冲突的大背景下,国际国内资本对中国的信心非常重要。有媒体预测,这场疫情对中国经济发展将产生显著的负面影响。在2019年12月中旬的疫情爆发前期,因未处理及时致使疫情大规模蔓延;目前国内确证例数呈指数增加,疫情也已扩散至美国、日本、泰国、英国、印度等十多个国家。
当下的主要任务是尽一切努力打赢这场防疫战役,同时不要引发更多的国际政治经济争端;其它国内外矛盾都是次要的。毋容置疑从sars到汶川地震,以举国体制集中调配人员物资的能力,中国人都高效地应对了历次灾情。本次疫情的深刻教训,一方面是前期管控舆论延误了防控时机,本来不必死亡,这么多的生命病痛,还有人力物力的巨大投入。二是如何真正地依据流行病学的科学规律,有条不紊地做好疫情防控、传染病诊治和危机管理。